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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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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村下起今冬的第一场雪,阴冷刺骨的西北风呼啸,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不一会儿的功夫,地面裹上了一层银装。

冯春苗望着空荡荡的桌子,方方正正的桌子坐着孤零零的三个人,一人一边还空着一个方位,不免失落地说:“也不知道老大他们啥时回来?”

苏英华夹了口饭,不吱声。

冯春苗和苏德富生了两儿两女,除了在跟前的大女儿苏英华,其他三个都出门在外,她嘴里的老大他们指得就是大儿子苏卫国一家三口,小女儿苏英秀和半个儿子苏卫东。

苏卫东在他十岁的时候过继给了苏德富的亲弟弟,按礼法来说,苏卫东已经不是这家的人,但冯春苗心里固执的认为他仍是自己的儿子,苏英华折中了一下,客气地把苏卫东算成冯春苗夫妻的半个儿子。

冯春苗咽下嘴里的饭菜,“还好有大丫头你在,要不家里就我和你爸两个,连个说话的人都没。”

这话是对苏英华说的。

大丫头是苏英华的小名,苏英华出生的时候,冯春苗看是个女娃子,想都不想地喊她丫头,后来又有了苏英秀,她就成了大丫头,再后来在给苏英秀取名的时候,顺带给她取名苏英华。

苏英华握着筷子的手一紧,冯春苗大概做梦都想不到如今她是一个儿女都不在身边。

她是苏英华,她又不是冯春苗的女儿大丫头。

皇帝亲舅舅,太后外祖母,祖父开国功臣英国公,公主娘,清流名士爹,她苏英华出生就被御封为郡主娘娘,显赫的身份,强大的靠山,可抵不了她嫁不出去的命运,一连三次婚事中断,第四次终于平安出嫁,仍逃脱不了诅咒,这一次她直接命丧送嫁途中,一箭穿心而死。

她再次睁开眼,被绑了石头沉在海里。

死过一次,知道死的滋味,她只想活命,奋力挣脱石头的束缚,在力竭前游上岸,甚至不顾男女大防主动爬上陌生男子的背。

她成功了,她现在还好好的活着。

可她又失败了,捡来的身子不是她的,她不但鬼附身,而且离她原来的时空远远的,没有大庆皇朝,没有皇帝大臣,没有她所知的一切。

她以为她会奔溃,会哭着闹着要回去,可除了刚得知时的失落和对人生地不熟的恐惧,她很平静地接受了。倒不是说她凉薄不想念家人。

而是她的离去,除了父母兄弟伤心掉几滴泪外,没多少人会在意。生在她们这样的家庭,感情是有,但最重要的还是利益,要不她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退亲。她了解她的至亲,父母有彼此的相伴,又有儿子的安慰,孙辈的承欢膝下,兄弟各自有他们的小家,这一次她又是远嫁,原本就该多年不能相见,甚至一生都不能再谋面,又与死别没什么区别。父母兄弟对她的死难免伤心,可哭过了也就放下。

她清楚地知道回不去也不能回,那一箭射穿了她的心脏,根本救不活,何况她怀疑寻死真的能回去吗?她不清楚为何她会鬼附身,但她既然能附身一次,谁又能保证没有第二次,第三次以及无数次,那下一次附身,她还会是女人?还是直接附到畜生的身上?

她更害怕的到时候不是附身,而是魂飞魄散。

从她决定占据这具身子留下来,苏英华就明白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不亚于死亡的危机。这个壳原来的主人去哪里?她会不会回来?原主回来,她这个鸠占鹊巢的人又该何去何从?是继续占有,还是把身子还给她。

这些她不是没有想过,可她说过她想活,活一天是一天,活着就有希望,一如她退了三次亲,满京城的流言蜚语,连赌坊私下开设赌局,赌她寻死和遁入空门的同样多,她知道后非但没有生气得让人抄了这些赌坊,甚至拿出体积让兄弟去压自己出嫁。

后来,她没有死,亦没有出家,她第四次定亲了,最后带着数万的赌资嫁了出去。

她有种感觉,原主不会回来了。

她来不及细想,这具身子泡了水,吹了风,当晚就发起热,但架不住底子好,病来得快去得也快,第二天她就退烧了。可她依旧在床上装病多躺了两日。

苏英华夹了筷萝卜,眼底飞快地闪过一丝笑意。

为了能在床上多待上几天,她可算无所不用,趁人不在掀掉被子,双手不停地摩擦额头,半夜三更偷偷地在窗户边吹冷风,不得不佩服原主的身子,被她如此反复折腾,除了脸色难看,倒也没有什么大的毛病。

在床上又躺了两日,她想了两日,毫无疑问地要以原主的身份生活,可问题来了。

世人最忌鬼神之说,她就得表现的跟原主相差不多。

一些细微的变化到可以用大病一场搪塞过去。

那原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做什么的?

一个人伪装得再像,都瞒不过身边朝夕相处的至亲至近,

与家里人的关系又如何?

闺中密友?

她通通都不清楚。

生病的这些日子,来探望她的人不少,他们说了很多,她也偷听了不少,可关于原主性格的信息少之又少。

她东拼西凑,只言片语中得知原主话少,做活勤快。

话少?

她原本就想过在没站稳之前要要少说多听,祸从口出,谨防被人看出不对。

做活勤快?

来了几日,这里的规矩和她原来的世界不一样,有男女之防,但没有那么严苛,她亲眼看到一对男女亲密地坐在装有两个轮子的棍上,后来她才知道那是自行车。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一样要干活挣钱养家。

她可不会单纯地认为做活就是洗衣做饭,他们嘴里说的是下地干活。

苏英华记得当时她傻眼了,差点惊呼出声。

种地!?

她养过花,那还是家里的花匠培育好,快开花的时候给搬到她房里,就这样她也只是动动嘴吩咐丫鬟几句,剩下的自有身边的婆子照看,她只要在开花的时候欣赏。

她连洗脸都是丫鬟拧干毛巾递到她手里。

但那有如何?

她能哄得了大庆皇朝身份最为尊贵的几人,管得了偌大的府邸,震慑数千的下人,就不信学不会体力活。

当初这话说得有多响亮,如今脸被打得有多疼。

她来的时候正直寒冬,地里的活倒没她什么事,她才舒了口气,心道还有一两个月的时间学习摸索,冯春苗就指派了一堆家里的事让她做,洗衣做饭。她没一样会做,生个火弄得屋里屋外都是烟,喂个鸡鸭也磕磕巴巴。

她心里有些急,冯春苗这两日打量她的眼神怪怪的,时不时地会瞅上几眼。

她总不能一直借口说病没好全没力气。

她只能期盼在冯春苗怀疑之前尽量学会。

“大丫头这鱼汤倒是做的不错。我就做不出你味,你病的这些日子里,你爸饭都少吃了一碗。”冯春苗喝了口汤,“老头子,你说呢?”

“快吃吧,饭都凉了。”苏德富夹了筷鱼肉放到苏英华碗里,“别顾着吃萝卜,多吃点肉。想吃什么自己夹,在自己家不用客气。”

苏德富把他跟前的那碗鱼汤和苏英华眼前的胡萝卜换了位置。

苏英华应了一声,心下一暖。

这几日苏德富倒是对她很好,话说的不多,但句句真心实意。

要是少给她夹菜就更好。

她原来吃饭用公筷夹菜,想吃什么有丫鬟帮着夹。

她何曾吃过别人用过的筷子夹来的。

再这里他人给你夹菜,是好意,是热情好客,对人表示亲近。

那日苏德富那样自然随意地注视她,她不得不心领,硬着头皮吃了下去。

苏英华吃完了那块鱼肉,又喝了口汤,一直留意她的苏德富笑了。

“大丫头多吃点。”冯春苗跟着夹了块,“这几日瘦了不少,得好好补补。这是专门为你做的。”

专门为她做的?

苏英华暗自笑了一声,冯春苗怕是忘了这一桌子的菜全是她做的。

她会些厨艺,第一任未来夫婿家是百年世家,新媳妇进门要亲自下厨做菜会亲。

她特意跟着家里的厨娘学过,原本以为这项技能没用武之地,却不料峰回路转,现在成了她唯一拿得出手的活。

冯春苗之所以没有起疑,很大的原因就是她和原主做得饭味道差不多。

每个人做饭都有独有的味道。

她不清楚为何和原主做出同样的味,然她都能附上原主的身,再多上这点相似的,更能说她两有缘。

“专门”二字听起来刺耳。

苏德富弄来两条鱼给她补身子,冯春苗以她病痊愈为由想留着鱼等她的大儿子和小女儿归家再吃。

今早鱼死了一条,冯春苗都舍不得还想留着,被苏德富说了一顿才肯让她做了。

为这,苏德富杀鱼的时候冯春苗一直念叨个不停,来来回回在门口张望了很久。

苏英华把冯春苗夹的鱼放到苏德富碗里,“爸,你也吃。”

这一声“爸”,她喊得毫无芥蒂。

她又从碗里夹了筷肉转向冯春苗,“妈,你也吃,”

“妈”喊得又轻又快,不仔细听很容易忽略过去。

苏德富和冯春苗都没听出当中的差异,笑了起来。

一时之间,屋内和乐融融。

“砰砰砰”

有人在敲门,苏德富夫妻互看一眼。

“苏大哥,冯大妹子在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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