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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花痴的另一面:世俗的逆贼(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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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吃完早餐出来,孟毅沉已在大厅等候我们。

他今天换下西装,走休闲风,穿着一件紧身的亚麻衬衫,肌肉的轮廓清晰可见。

赵丽妃眼睛都直了,刚吃完饭,又开始大肆咽口水。

相互招呼后,他客气地问我们昨晚有没有休息好。

赵丽妃有点激动:“休息得太好了,酒店的床软绵绵的,早上都舍不得起来呢。”

“嗯”,孟毅沉盯着方笑说,“休息好了就OK,我们今天要长途跋涉,各位要做好准备,你们得换套休闲的衣服,我们不谈工作,这几天带你们领略一下大新疆的壮丽山河。”

“吔!太好了!谢谢孟总这么体贴,我都好久没有体验过远行的滋味,享受在路上的狂野了。”陈丽妃用半撒娇的语气说。

我和方笑对视一下,无奈地笑笑。

“那还不快去换衣服,赶快!”孟毅沉催促说。

我们上楼迅速换了套便装,走出酒店门口,看到停了两辆进口奔驰GLS级越野车。

孟毅沉递给我一把车钥匙:“小宇兄,一路上妃妃就拜托你照顾一下了,遇到什么事情电话联系。”

“好,请放心。”

接着,孟毅沉绅士地为方笑打开车门,他们上了前面的那辆车。

其实,一辆GLS级四个姚明都装得下,完全足够装下我们四个,何必开两辆车浪费油钱和过路费呢。

土豪撩妹的方式,常常是任性的,傻叉都看得出来,孟毅沉这是为了制造和方笑独处的封闭空间。

赵丽妃木着等我像孟毅沉那样绅士地为她开车门,我没甩她,自个儿进了驾驶室:“愣着干嘛,等着过年收压岁钱吗?”

“哼,”她不服气地上了车,“你看看人家混血王子多绅士,怪不得你跟方主编这么多年了,也没泡上人家,你活该!”

“我又不是你的混血王子,我可没这么绅士,再说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想泡方主编了。”

“文人,嘴硬!说不过你。”赵丽妃继续不服。

这时,孟毅沉从前面的车窗伸出手,做了个OK的手势,我伸出手作出回应。

启动、出发,两辆黑色的大块头,一前一后嗖嗖地驶出酒店,向高速路口疾驰而去。

豪车真他.妈的是豪车,开到120了在车里风噪几乎都听不见。

赵丽妃闲得无聊,把MP3接上听歌,迈克尔的youarenotalone。

“你也喜欢杰克逊?”

“何止喜欢,他简直是我的神,我崇拜他,可惜他去了天堂。哎,听到他走的消息后,我两天没有吃饭,窝在被子里头哭。”

“哟,看来你是真爱啊。”

“绝对真爱!”

“那会儿听到他不幸离世的消息,我也消沉了好久,我一个朋友,大老爷们儿的,还搂着我哭呢,嚷着我们的青春彻底完蛋了。”

当时,袁正最先收到这个消息,一大早他在电话里告诉我的时候,我震惊了。

他让我去陪他,结果这厮恬不知耻地在他办公室搂着我哭,他公司的员工凑在外面议论纷纷,大概等着袁总“出柜”,这八卦够消遣很长一段时间了。

可我一直认为,如此迷恋杰克逊的人,应该和他一样,是一个简单、正义,内心充满童真和善良的人。

从来没有想到,在巷子里对付文心和耿浩下毒手的幕后黑手会是他。

袁正的所作所为,让我的内心受到了重创。

赵丽妃将我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杰克逊的歌舞不止在感官上给人以美感,还能给人灵魂上的力量。我读书的时候,一个人在国外,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听听他的歌,他像一个知己,告诉我不要灰心,要善待自己和世界。你不觉得音乐是一种神奇的力量吗?对我们从事文字工作的人来说,是另一种灵感的源泉。”

“你这花痴,不喜欢现在歌坛上的那些小白脸,说不过去啊。”

“别看我有时有那么一点点肤浅,呵呵,只是一时性起看看帅哥而已,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听歌,我还是喜欢欧美的摇滚、爵士和朋克,对国内的小白脸真心无爱。”

“对音乐的理解,跟你差不多,喜欢有力量和内涵的东西。从小喜欢听欧美老歌曲,在我的世界里,音乐的列车颠簸过三次,第一次是约翰?列侬在枪声中躺下的时候;第二次是黄家驹在舞台下睁着惊恐的双眼的时候;第三次就是迈克尔?杰克逊的离去,这次颠簸来得真太突然了,因为没有约翰?列侬与黄家驹的时间缓冲。本来还想着,哪天杰克逊来中国开演唱会,无论多贵都要贡献一张门票的,结果,泡汤咯。”

“看来,只有等我们去了天堂,才能听到杰克逊的演唱会了,希望到时能抢到门票,嘻嘻。”

“给你推荐纽约最近出来的一个雷鬼乐手的音乐,很带感哦。”

“先别说!让我猜猜是谁!”赵丽妃突然用手捂着我的嘴,“最近出来的雷鬼乐手,还是纽约的,那一定是Matisyahu,对不对?”

这妞性格直来直往,与其相处轻松,她瞪着眼睛等我的答案。

“好吧,算你猜对了。”

“吔!我们臭味相投,我也喜欢他。知道吗,第一次听到他的歌时,脑子里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忧郁的黑人坐在一张50年代的木椅上,旁边放着一把电吉他,背景是典型的黑人街区,*******、nucleardisarmament等五颜六色的涂鸦围绕在他周围,灰暗的天空破了一道缝,露出一点晨曦。”

“不愧为文艺女青年,一开始我也以为他是个黑人,结果呢,是个犹太人。他信奉犹太教却留着络腮胡,身上没有一点cult式的叛逆,没有耳洞和口红,只有对信仰的守卫与对大同世界的理想表达。这样的乐手,从心灵到外形都是纯洁的,我喜欢。”

赵丽妃突然不说话了,我看过去,她正盯着我。

“怎么了,我可不是混血王子,别瞎盯着我看啊,我会害羞的。”

“难怪方笑这么多年对你念念不忘,你跟孟毅沉他们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

“你有那么一点点情趣和味道,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叛逆和邪气,很容易钓到女人的。”

“女人不都喜欢踏踏实实老实本分的男人吗?”

“看来你没有真正走进女人那颗骚动的内心,女人骨子里渴望的,是狂野,但大部分女人没有这个资本和胆量去追寻这份狂野,所以,她们只能早早找一个老实男葬送了青春,走进婚姻围城,过柴米油盐的小日子,满足那些直男癌的审美需求。为了掩饰内心的空虚寂寞冷,她们找借口说,所有女人都喜欢平淡的生活,而且也应该相夫教子。其实,没有人喜欢平淡,因为人的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平淡。能让女人产生冒险冲动的男人,才真正有魅力,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

“你是在暗中夸我有魅力吗?”

“看你臭美的。你嘛,有那么一点点小魅力。”

“好吧,我知道跟你那混血王子肯定是比不上了。”

“哈哈,别看我神经兮兮的爱看帅哥,其实我就一嘴炮,嘴上闹着玩玩而已,我内心是很深沉很向往独立和自由的,不然老大不小了我还单着干嘛,还不是不想被男权世界控制自己的人生。”

“你哪里老大不小了?人的年龄在于心境,只要你自己觉得自己还年轻你就年轻,何必在意他人的想法,你凭自己的能力生活,不倚靠任何人,你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别看任何人的脸色,我理解并支持你。”

“你是为数不多的对我说这些话的男生。其实以前受父母之命,去相过几次亲,他们一来就问我,你长这么漂亮,以前男朋友很多吧,为什么现在还单着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我话都不想跟他们说一句,真想抽他们几个耳刮子,总是找个借口早早溜走了。以后,再也不会去相亲什么的了,简直浪费我的生命。”

“何止浪费生命,简直就是出卖灵魂啊。”

“哈哈,我们两个真是世俗的逆贼,很久没有跟别人敞开心扉聊得这么高兴了,谢谢你。”

“要谢我,你现在用行动来表示吧。”

“啊?你什么意思。”

“让我放松一下。”

“现在?在车上?”

“对呀,现在我需要你,可以吗?”

“你……你怎么也这么坏。”赵丽妃并没有生气的意思,倒是羞红了脸。

“想多了吧,我是让你帮我开会儿车,我累了,想眯一会儿。嘿嘿,你这花痴,思想又天马行空了。”

“你这个坏蛋,我要跟方笑告你欺负我!”赵丽妃羞涩地捶我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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