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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第144章 世外桃源(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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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沈邱雷也常常开她的玩笑:“哈哈,晓苏,你这么努力,不会是想成为湖南媳妇吧?要不要哥给你介绍几个?”

成文玲也会玩笑着挡回去:“好呀好呀,我先声明不符合条件的我可不要哦。你听好了,我的择偶条件是:英俊多金、气宇不凡,事业有成、专情善良,博学多才、宽容忍让,温柔体贴……哎!哎!我还没说完呢,邱雷哥你别走呀!”

望着沈邱雷匆匆而去的背影,刘晓苏笑得弯下腰去。胡言乱语一通,居然也能把人给吓跑,刘晓苏,你真是太有才了!

她之所以这么努力,是因为她放弃了奢望,长大了。

是真的放弃了,人长大后才明白,有些事、有些人是你不得不放弃的。

20岁的时候,我们可以一往无前、不求回报地爱着一个人,为他默默守候,觉得那样的情愫也是一种美。可是25岁以后呢,如果不能得到对方及时、足够的回应,那么就只能割舍和放弃。

所以,再也不会存有奢望,不再奢望会有谁来将满是辣椒的碗碟夺走,为她炒一盘清翠爽嫩的上汤油菜,不再奢望午夜时分会接到来电,也不再奢望在茫茫人海里能和那个熟悉的身影相遇。

不再奢望被爱,所以才更坚强、更勇敢,却同样失去了爱人的勇气和力量,不愿再谈论任何和爱情有关的话题。

却不想会遇见金铭俊。

又是一季春来到,刘晓苏到“懿美”的第三年,她又从市场回到了公司,任客服部经理。业余时间在大学里报读了本科,这天放学后心情很好,就骑了车子在校园里悠然而行。

双休日的午后,校园里行人稀少,到处都是春天缤纷的色彩:大片大片绿色的草地铺陈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摇曳生姿,四季常青的松柏和乔木随处可见,挺拔的杨树上长出了嫩绿色的叶子,看上去生机勃勃,各种花草的清香混合着泥土的芳香扑鼻而来。

看!前面的那棵樱花树,才几天不见而已,就已经花满枝头,开得如此繁茂了。

远远地看见那些淡粉色的花朵,刘晓苏就满心的欢喜,待骑近些将车速放慢后,不禁脚蹬踏板直立而起,仰头尽力凑近去嗅花朵的芳香。

呵,真香!快要醉了!刘晓苏微闭着眼,贪婪地呼吸着,一脸的陶醉与满足。

“哈哈!”斜刺里飞出几声轻笑,惊破了四下里的幽静,刘晓苏的惬意一扫而光。她恼怒地睁开眼睛,瞧见前面不远处的柳树下坐着个白衣男子,正满脸笑容地看着她。

简简单单的白衣黑裤,男子却穿出了一种闲静和优雅,剑眉朗目,英气逼人,笑的时候却仿佛象个孩童,那样纯净无邪和灿烂,满园的*都为之失色。

居然是个帅哥!

成文玲双颊飞过两朵红云,突然记起刚才就是这个男人出声搅了自己的好事,顿时恼意横生:哼!长得帅就了不起吗?无礼又轻浮的家伙!

“看什么看,讨厌鬼!”刘晓苏吐吐舌头,恶狠狠地瞪回去。

却不想这一闪神,车子已从樱花树下穿过,顺着斜坡滴溜溜地急速而下。

成文玲赶紧手忙脚乱地去捏刹车,才发现人还没坐回车位上呢,一个站立不稳,天旋地转,连人带车摔了出去,四仰八叉地摔入了路旁的草坪里。

好半天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大脑混沌一片,耳朵里嗡嗡作响,背上感到灼热麻木的疼痛,膝盖和手肘部位传来刺骨的疼。

好象摔得不轻,努力了很久都没能爬起来,头顶上突然出现一张男人的脸,带着关切,眼睛漆黑如墨,正焦急地看着她,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在说着什么。

过了一会,刘晓苏才听清楚他的话,他说:“喂,要不要紧?摔得疼吗?要不要叫救护车?”

该死的!是刚才那个突然发笑,害他摔倒的男人!

成文玲痛得呲牙咧嘴,却不忘努力睁大眼睛再瞪他一眼。

男人倒先笑了,洁白的牙齿露出来,看上去一脸的灿烂:“看起来还挺清醒,应该不是很严重。需要帮什么忙吗?”

如果可以,请讨厌的你立马从我眼前消失。但是刘晓苏还是及时克制住了这个念头,她现在的确需要帮助。她硬邦邦地说:“麻烦你帮我拨个电话,请我的朋友来一趟。”

结果,沈邱雷赶来后和这个讨厌的男人一照面,立马就乐了:“怎么这么巧,铭俊,谢谢你帮助晓苏。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刘晓苏,我干妹妹;这是金铭俊,大学时的学弟。哦!对了,你俩好象还是老乡哩,都是浙江人。早就想介绍你们认识了,想不到这么巧,你们自己居然先碰一块去了。”

最后是沈邱雷和金铭俊一起将刘晓苏送到了医院。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刘晓苏还在生气:刘晓苏,你也太倒霉了吧。在空旷的路上骑了个车也能摔成这样,而且居然还被沈邱雷的朋友全程看个正着,这下子丢脸可丢到家了。

哼!都怪那个叫金铭俊的家伙。对!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这家伙,没事乱笑什么,搅乱她赏花的心情不说,还害她摔跤住院,等她好了,这笔帐一定要跟他好好算上一算。

窗外,草长莺飞,莺歌燕舞,大自然新一季春的乐章正在热闹上演。而命运的齿轮也在悄悄地运转,将真爱悄悄带到了刘晓苏的身边。

还没等刘晓苏想出对付金铭俊的具体方法,金铭俊就主动送上门来。

看着坐在床前气定神闲削苹果的人,刘晓苏又气又惊:“喂!谁准你跑来的?昨天我可没说欢迎你噢。”

罪魁祸首!一看到这个男人,心情就会非常不好,很想发脾气。

金铭俊闻言一顿,黑曜石般的眼睛直直地看过来,明明深得象一口幽潭,有几丝清冷,眼波流转处却只见一片柔和的光芒。

这样的目光让刘晓苏无处遁形,金铭俊似乎一眼就能将她看懂、看透。

虽然很英俊,却是个极危险的男人,千万要远离。

才对视几秒,刘晓苏就败下阵来,将头转向窗外。

却听见金铭俊低沉的笑声,他说:“还真是挺像的。”

像什么?!想要引起她的注意,主动和他搭讪聊天,她才不会上当咧,就当没听见,继续看窗外。

“昨天回去的时候,我请邱雷哥吃饭,席间说起你。邱雷哥夸你是个聪明能干、乖巧懂事的姑娘,就是偶尔会耍耍小性子发发脾气。从我见到你那一刻起到现在,还没有机会见识你的聪明能干、乖巧懂事,但坏脾气倒真是领教到了不少。所以说,你和邱雷哥说的还真是挺像的。”

这段话,金铭俊特意说得很慢,将那几个重复的词汇咬得既准且重。果然,收到了令他满意的效果:刘晓苏迅速将头转了过来,一张脸涨得通红通红的,眉头紧紧地皱着,双眼燃着熊熊烈火,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却还是一味恶狠狠、气鼓鼓地盯着他。

原来,女孩子生起气来是如此的可爱。金铭俊心情万分愉悦,不由得大笑出声。

真是个欠扁的家伙!如果不是现在有伤在身,下不了床,真想跳起来,将他海扁一顿。邱雷哥真是的,干吗要和这个家伙说这些,简直莫名其妙!

成文玲抓过手机,拨给沈邱雷,却传来关机提示音。

“邱雷哥今天飞广州去开会,他说现在公司的人都在市场上忙着办会开讲座,实在抽不出人手来照顾你,就把你托付给了我。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这个小老乡的。”金铭俊将削了皮的苹果切片装盘后塞到刘晓苏手里,再次愉悦地说道。

MyGod!真是倒霉透顶了,天天面对这个男人,她会被气疯掉的。

“呵呵,金先生。我想,我能照顾好自己。俗话说:男女授受不清。*,所以谢谢你的好意。晚些时候我会给邱雷哥打电话,您还是请回吧。”刘晓苏打算改变对策,走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路线,这回总该满意了吧。快走快走,立刻从她眼前消失。

然而,金铭俊并没有立刻消失,他上下打量着缠满纱布、打着石膏的刘晓苏,双手抱胸,轻轻吐出一句:“我不这么认为!而且,我已经答应了沈邱雷。”就再也不出声,只是静静地立在床前看着她。

金铭俊很高,应该有一米八三吧,居高临下地看过来,还是相当有威慑力的。

好吧好吧,既然有人爱心泛滥喜欢多管闲事,那她就成全一下吧,反正也没几天,忍忍就过去了。刘晓苏再次很没骨气地选择投降。

金铭俊很满意这样的结果,临走前问:“晚上想吃什么?海带排骨汤怎么样?有没有想吃的水果或零食?过会我给你带点。还缺什么东西吗?”

成熟男人温柔起来真的很要命,刘晓苏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她说:“能不能给我带本书来?《安徒生童话》或者席慕蓉的《时间草原》。”

金铭俊笑起来,明媚的阳光从眼睛里反射出来,晶亮一片。他并拢双腿,“啪”的一声行了个漂亮的军礼:“YesMadam,一定办到!”

直到金铭俊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刘晓苏才敢笑出声来。其实,这个男人有时候还是蛮有趣的嘛。

没想到,金铭俊晚上就把两本书都买来了。刘晓苏给钱他不接,他说:“先记着,等你出院了,好好请我吃一顿。”

果然是精明的浙江人,一点亏都不肯吃。不过看到丰盛可口的菜肴后,刘晓苏竟然有一点点的感动和忧伤。

清淡酥软、入口即化的海带仔排,新鲜味美的葱花扁鱼,色彩艳丽、清脆爽口的什锦素菜,还有刘晓苏最爱的蕃茄炒蛋。一字排开的清淡菜肴,典型的江浙菜系和烧法,不见一点辣椒的影子。

似曾相识的过往浮现,雾气很快就在刘晓苏的眼中弥散开来。她赶紧埋头专心吃饭,听见金铭俊在耳边说:“医生说你的饮食要清淡些,这是那家我常去的江浙菜馆烧的,很地道,你要多吃点。我在湖南八九年了,仍然还是吃不惯这里的菜,我想你也是一样的。”

结果,那顿饭刘晓苏真的开怀大吃,风卷残云地消灭了多半的菜肴和米饭。最后只能挺着滚圆的肚子躺在病床上,略带歉意地偷看金铭俊利落地收拾着残局。

实在是太丢脸了!见了美食就忘了要装淑女,一世英明毁于一旦哪!不对,好象每次在这个家伙面前她都要出尽洋相,早就没有“英明”可言了。

哎呀,不好!偷看被抓个正着,快点躲起来。这么能吃,都没脸见人了。

成文玲抓着枕头,把脸深深地埋了进去,从金铭俊的角度看过去,只看见一根高高扎起的朝天辫。又红又小的耳廓在雪白与深黑之间显得那样可爱、那样性感。

仿佛有什么东西悄然之间飘到了心湖,荡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霎那间扰乱了一池春水。还没来得及捕捉,分辨出些什么,它就已经在湖面隐没,瞬间沉入更深的湖底。

金铭俊听着自己的心跳声,那样强健而有力,提醒着他刚才刹那间的感受。他感到莫名的燥热,手心潮湿有汗,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在这个房间里四处流窜。

为了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金铭俊觉得他有必要说点什么:“嗯……这里太闷了,我出去透口气……其实,你吃饭的样子挺可爱的,也很实在,让人看了不禁食欲大增,这样挺好的……女孩子还是胖点好,你太瘦了,多吃点是应该的。”

在医院幽静的林间小道上,金铭俊点起一支烟慢慢地吸着,想想还是觉得荒唐,自己早已不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今晚却为一个小丫头慌了心神,乱了阵脚,真是可笑啊。

而躺在病床上的刘晓苏也有瞬间失神。幻觉!一定是幻觉,刚才那个说话吞吞吐吐、离去时步伐零乱、面色潮红的疑似害羞男绝对不是金铭俊!绝对不是!

怎么办?!俗语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古人诚不欺我呀!只是一顿寻常的江浙菜而已,她竟然开始觉得这个金铭俊变得不那么讨厌了,甚至觉得越看越顺眼了,刚才仿佛还为了他害羞的模样小小的心动了一下哩。

噢呜!这绝对不可能!一定是她摔糊涂了或者是吃得太饱犯困了才会这么想的,她要好好睡上一觉,等明天醒来就会发现这只是一场梦而已。他没有害羞,而她也没有心动。

对!就这样办。

等金铭俊从外面散步回来的时候,刘晓苏已经沉入梦乡。

轻柔的月色透进来,照着刘晓苏宁静甜美的睡颜:娇小的唇瓣微微开启,两边的唇角很自然地上翘,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再加上舒展的眉眼,看上去象是在轻轻微笑,带着几分近似孩童的纯真与满足,睡得香甜。

真是个有趣的女孩子呀!到底还有多少面是他不曾见过的。

医生、护士来察房,给她换药打针挂瓶,应该是很痛的吧,她却只是皱着眉头一声不吭,结束时还对人家柔声道谢。对其他人都是笑眼弯弯的样子,却唯独没给过他好脸色。

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是很坚强、很有主见的吧,但今天面对那些菜肴时,眉宇间却闪过不容忽视的轻愁与哀伤,令他心痛,不由自主地想要去抚平它。

如果可以,真希望能象此刻这般守候着她,守候她的这份纯真与美好,让她快乐,在此后无数个夜晚都能拥有这样面带微笑的幸福睡颜。

本来还担心再见时会尴尬的,金铭俊却是一脸的平静如常,刘晓苏也乐得将昨夜的脸红心跳当做梦一场。

只是对他再也凶不起来,有时还会微笑着讲讲故乡的风土人情,童年趣事。谈开来才知道,原来他们之间还有那么多相似的成长经历和共同的话题,两人之间的距离感一下子被拉近了。

金铭俊虽然只比刘晓苏大三岁,却已经是大学物理系最年轻的一名教授了,而且就在刘晓苏进修本科的那所学校任教。

“哇,好厉害呀!鄙人有眼不识泰山,失敬失敬。”刘晓苏目放星光,双手抱拳频频作揖。上学时就对理化两科深恶痛绝,如今得见此中高人,焉有不崇拜之理?

金铭俊被她的样子逗笑:“其实也没什么的,只是我自己喜欢这门学科而已,各人有各人的长处。”

又来了,那种明媚灿烂的笑容,居然还带着一丝丝的腼腆,让人联想到青青校园里雨后初放的玉兰,本无意争春的吧,但那一树的纯白和清香竟引得路人伫足赞叹,只能迎着阳光更热烈地开放。

那种无意间流露的风情和魅力才是最具吸引力、最致命的。

成文玲的心突然跳漏了一拍,她从来不知道男人的笑也可以这样的魅惑。

因为有课,金铭俊多半是在用餐时分才出现,每餐都会给刘晓苏带几个地道的江浙菜,偶尔也会陪刘晓苏一下午。

春日的阳光柔柔地洒进来,驱散阴冷和黑暗,照得室内暖融融的一片,空气里有淡淡的花香在流淌。

这样暖和舒适的午后,刘晓苏多半是躺在病床上看看书听听音乐,这些能使她保持心情愉快。而金铭俊则是对着电脑准备课件,显得严肃而认真。他们之间并不怎么交谈,偶尔眼神交汇,也是淡笑着错开,而后各忙各的。

这种默契与安宁,经常让刘晓苏产生错觉,错觉和金铭俊是相识多年的旧友,在无亲无故的异乡,他照顾她他陪她是再也寻常不过的事,那样的自然,那样的心安理得。

有时,甚至会觉得只是自己的一场梦而已。

梦里的男子随意地坐在阳光里,雪白的肤色近似透明,浑身散发出一种柔和的光芒。乌黑的剑眉斜飞入鬓,淡褐色的眼睛紧盯着电脑屏幕,显得专注且温柔,鼻型英挺,性感的薄唇微微抿起,似乎在思考些什么。

男子有一双白皙修长的双手,多数时候是在黑色的键盘上轻盈飞舞,敲出一串串铿锵有力的音符。偶尔也会停下来,温柔地抓握白瓷的咖啡杯,自然流露出一种闲适和优雅。

这样的金铭俊,是那样的美好与温暖,遥远得犹如只在少女梦中出现的王子,却又真真实实地存在于刘晓苏眼前,让她失神。

有好几次,她都忍不住将目光从书本上移开,细细描摹金铭俊的样子。

结果,就象现在这样被他锐利的眼神当场逮到,无处可逃。只能急着找话题来掩饰:“嗯……那个……我是想问——你在学校里一定很受欢迎吧?”

“还好,为什么突然问这个?”被偷看的人还是一脸微笑,有些疑惑地问道。

“还好才怪,象你这样帅气又和善的男老师肯定很受女生的喜欢,现在的女孩子胆子可大了,你就没有收到过情书或爱心便当之类的?你女朋友不会为此而生气吗?”

帅哥如此和善,她不趁机挖掘一下内幕真是太对不起自己逐渐膨胀的好奇心了,尽管这样做连她自己也觉得很八卦。

“你对我很好奇?那好吧,第一,我还没有女朋友,第二,学生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玉面罗刹’,我想你也知道那不是个好名号,所以在学校我也算不上受欢迎。”

“‘玉面罗刹’?!为什么会叫你‘玉面罗刹’?”刘晓苏穷追不舍,她实在不明白,这样温暖谦和的金铭俊为什么会和“罗刹”扯上关系。

金铭俊的唇角扯出一抺无奈的笑意:“关于这个问题,请允许我有所保留,暂时不想回答。”

哼!小气鬼。不回答就不回答,反正总会有我知道的那一天。

一周后,刘晓苏的伤好了大半,已经能柱着拐杖自由行走。

沈邱雷和同事们陆续结束工作,回到长沙,就来接刘晓苏出院。

刚想通知金铭俊,却先接到他的电话,声音里是满满的歉意:“刘晓苏,对不起啊,我要外出几天。有个老教授病倒了,院里安排我顶替他去云南参加学术交流会,大概要三天吧。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在饭店订了三天的外卖,到时他们会送上门的。过会我给邱雷哥打电话,让他派人过来照顾你。”

这样的热心与妥帖,除了温暖与感动,还有小小的欣喜与忧愁:她刘晓苏何德何能,竟然得到金铭俊如此的关怀,不会真的只是一场梦吧?!

“喂喂,刘晓苏?晓苏,你在听吗?”电话里传来金铭俊焦急的声音。

“哦……我在听,你放心去吧,邱雷哥他们今天来接我出院,所以外卖还要麻烦你再打电话过去取消……金铭俊,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会铭记在心。”

“这样啊……那好吧,等我回来再来看你,好好养伤,记得……”电话那头的声音戛然而止。

“记得什么?”刘晓苏疑惑。

“没什么,我要登机了,先挂了,再见!”

挂完电话后,竟然有些怅然若失。才这么短短几天而已,心里竟然会生出希望。

这样温柔体贴的人怎么会有个外号叫“玉面罗刹”呢?还真的是很好奇,这天没忍住,就问了沈邱雷。

“‘玉面罗刹’?!哈哈,晓苏,金铭俊连这个外号都告诉你了,看来他对你很特别噢!”沈邱雷眯着眼睛,笑得意味深长。

成文玲的脸有些烫,只能恶形恶状地遮掩:“你到底说不说?不会连你也不知道这个外号的由来吧。”

“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我们可是铁哥们。说起我这个学弟,当年可是我们大学里的一宝,人长得风liu俊秀,成绩又好,脾性和人品也是数一数二的。当初在我们学校也算是个风云人物,不知有多少男生对他羡慕嫉妒得要死,多少女生为他黯然神伤,立志单身到毕业呀。”

“象他这样的帅哥,女生们应该对他驱之若骛穷追不舍才对,为什么要为他黯然神伤,立志单身到毕业?”刘晓苏疑惑。

“晓苏,你问得好呀!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别看金铭俊一副风度翩翩、温柔多情的样子,其实骨子里是个很不解风情的家伙。无论人家校花、系花展开多么猛烈的追求攻势,他就这一句:‘我到学校里是来学习的、来追求我的理想的,不是来谈恋爱的。’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时间一长,对他非议的人就多了,有人说他是孤傲自赏,有人说他是欲擒故纵,甚至还有人说他是同性恋。金铭俊呢,对这些议论一概不理,一心一意地在物理学上下苦功,年年跳级,成了物理系教授们的心头肉。”

“也有些成绩不错、倾心于他的女生发奋图强、默默追随,和他在实验室里同进同出两年多,最后实在熬不住了向他表白,他说:‘对不起,我暂时不想谈恋爱。’那女生气极了,就问他:‘那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谈恋爱?’金铭俊说:‘毕业工作后吧。’这事当年在女生群体时里轰动一时,有很多人伤透了心,也有很多人仿佛看到了希望,自愿为金铭俊单身到毕业。哪知金铭俊从本科一直读到博士才考虑工作,当年那些等待的人也都各自嫁人生子去了,毕竟女人的青春也就这么几年,有几个人能经得起这样的虚耗?”

“也是金铭俊实在长得太惹眼了,后来留校当了老师还不断收到学生的情书和表白。对于这些学生的惩罚他从不手软的——扣学分,也有学生为了能多见他几面甘愿被扣分来年重修的,却不想重修时执教的却是学院里的老教授。不知从何时起,他求学时的那些事也在学生当中传开了,因此才得了个“玉面罗刹”的封号。”

“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毕业也有两年了,还真没见他谈过正儿八经的恋爱。我还真担心他性取向有问题,打算打一辈子的光棍。直到前几天他向我问起你,唉!现在想想真是越想越不对劲哪。”

“怎么又扯到我头上来了?”刘晓苏还在金铭俊“雷人”的外号事件中没有回过神来,突然被点到,满脸的疑惑。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金铭俊向来对女生都是敬而远之的,那天居然会和我一起把你送到医院,知道我暂时安排不出人手后甚至还自动请缨要求来照顾你。哎呀呀!我当时就应该觉察到这小子的反常的,竟然就这样被他蒙混过去了。刘晓苏!快老实交待,这一周里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没什么。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发誓!”沈邱雷的目光太过锐利,刘晓苏竟然觉得心虚。

“怎么会,他就没跟你说点特别的,比如‘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之类的?你就没有觉得金铭俊对你很特别?”

原来,男人八卦起来也可以这样穷追不舍的。

“没、我们之间真的什么都没有,金铭俊他是个好人。他、他会主动要求来照顾我,大概是他的同情心一时泛滥。而且,好歹我们也都是浙江人,总是要讲点同乡情谊的。”刘晓苏被沈邱雷看得脸色发烫,急忙撇清和金铭俊的关系。

“哈哈,好人?老乡?你的感觉就只有这些?不知道金铭俊听到后会是什么感觉,突然之间好期待呀。”

“好吧晓苏,我来问你,这一星期内金铭俊是不是每天都到医院来陪你?他对你是不是很温柔很细心?他要出差为什么要告诉你?如果你们真的只是普通的同乡情谊,他有必要做这些吗?”

一连串的问题好象一个个惊雷在刘晓苏的耳边炸响,将她的七魂惊走了六魄,那呼之欲出的答案让她既惊且疑。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优雅优秀的金铭俊和平凡如野草的她之间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却见沈邱雷在一旁拍着胸脯说:“相信我,晓苏。以我对金铭俊的了解,我绝对绝对相信金铭俊这样做只有一个理由——他,喜、欢、你!”

“呵呵,邱雷哥,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对!这绝对只是一个玩笑而已。

“晓苏,我真服了你了,说了半天你竟然还以为只是个笑话而已。金铭俊也真是的,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表白呢。不过你放心,据我的恋爱经验判断,这一天也不会远啦。碰到同样优秀、可爱、有个性的刘晓苏,金铭俊这座冰山马上就要融化了。哈哈哈哈,好期待呀!”

成文玲满脸黑线,看着沈邱雷在面前兴奋地走来走去兼手舞足蹈,当初怎么会认为这个干哥哥稳重成熟呢,分明是个天真得不得了小孩嘛。

金铭俊会喜欢上刘晓苏,真是个天真又荒谬的想法。

三天后,金铭俊从云南回来,当晚就来看望了刘晓苏。

一身修长挺直的银灰色西装,将金铭俊衬得更加俊朗。衣领处的扣子随意地敞开几颗,露出光滑健硕的肌肤,额前有几缕凌乱的发丝,勾勒出几分野性和随意的美。

虽然面容稍现疲惫,但眼神却明亮炽热,细细地将刘晓苏罩住,上下打量。

这样的目光太过陌生,令刘晓苏胆怯。她垂下眼帘,不敢与金铭俊对视,空气一下子变得紧窒而沉闷,危险的气息在步步逼近。

难道,难道邱雷哥说的都是真的?金铭俊不会要向她表白吧?那她要怎么办?是拒绝还是接受呀?

几丝细微的欣喜在心尖迅急而过,还来不及分辨,更多莫名的烦燥和不安就蜂拥而至,迅速占领了整个心房,大脑里闹哄哄的一片纷乱。

成文玲全身僵直,不由自主地轻轻颤动。她紧紧咬住下唇,握紧了拳头有些懊恼:刘晓苏,只不过是一个专注得有点过长的眼神而已,你有必要这样紧张吗?你是在害怕吗?你到底在害怕些什么?

“呵呵,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呀!”一道略带戏谑的噪音插进来,犹如一把利刃,瞬间划破两人间诡异的沉闷空间,新鲜的空气迅速窜入,重新灵动流淌。

四外游走、滚滚奔流的情绪瞬间幻灭,重新归于平静。

成文玲轻吐一口浊气,脑中顿时清明一片。压下些许的不自然,她迅速地调整好自己,抬头含笑招呼:“邱雷哥。”这几年的市场历练,已经令她成长。

房门边上闲然而立的正是沈邱雷。

他朝两人点头招呼,举步上前轻拍金俊铭,一脸的似笑非笑:“你小子真够意思,一回来就飞车过来探望伤员。”

金铭俊一脸平和的淡笑:“应该的,晓苏曾经答应过出院后要请我吃一顿好的,我来看看才能知道离兑现这个承诺还要多久。”

原来是这样!有一些的怅然若失,但更多的是释怀后的轻松。刘晓苏全身紧绷的神经完全松懈下来,轻吁一声,她慢慢地靠向椅背,终于安下心来。

从容的气度,温和的谈吐,配上一脸无害的笑容,金铭俊依然还是那个金铭俊,既是那个温暖谦和的君子,又是计较承诺不肯吃亏的精明浙江人。这样的一个人,刚才竟然会令自己觉得危险和害怕,想要逃避。看来真的是自己想太多了,神经极度敏感所致。

沈邱雷一瞬间沉静下来,锐利的眼神在两人之间来来回回地巡视,最后锁定金铭俊,眼底有无数的内容翻涌而过。金铭俊毫不畏惧地迎视着,目光清明且坚定。

片刻后,一抺愉悦的笑容在沈邱雷的唇角勾勒而出,笑意浸染上眼角眉梢。他喜气洋洋地拍着金铭俊的肩膀说:“好小子,我支持你!你们慢慢谈、慢慢谈。哈哈,这可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他又转过头来,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晓苏,铭俊说得对。人家照顾你那么久,是应该好好请上几顿。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啊。”

成文玲望着沈邱雷远去的背影,表情有点呆:“邱雷哥他这是怎么了?天上掉馅饼了?!”

“兴许是买彩票中奖了。”金铭俊的声音低低地,愉悦的笑意挡也挡不住。

这两个人,今天都很奇怪呢。难道是她刚才走神时错过了些什么吗?不管了,男人的世界也很奇妙,不是她这个小女子所能读懂的。

黄昏,霞光通透,彩云铺陈,瞬息间就变幻了多种色彩和形状。

天际之下,群山高低起伏,青翠相接,连绵至无穷远。

近处是大片大片的绿地,绿地的中央围一方深湖,湖水碧如翡翠,幽凉沁肤。湖水由蜿蜒曲折、错落有致的河道引着,潺潺而行,到处都可以听到湖水的“叮咚”或“哗哗”声。几座仿古的竹亭或木屋环湖而建,零星地散落着,高的树,低的花点缀其间,相映成趣,风声过处,带出几分灵动的野趣和美感。

“呵!好一个世外桃源。金铭俊,这么美的地方你是怎么发现的?”刘晓苏收回沉醉的目光,笑着问对面静坐品茶的男子。

此时距离金铭俊从云南出差回来已有半月,这家伙真是执著的主儿,为了让刘晓苏能及时地回请一顿,隔三岔五地往她宿舍跑。这不,等她完全伤好后,就迫不及待地让她请客来了。

不过,看在这儿风景这么好的份上,就把“小气”二字的评论咽下,这顿她请了。

金铭俊的唇角绽开一抺淡淡的笑意,眉目间更现舒展,眼里是一片清亮的波光:“有一次独自游玩时发现的,不要忘了我已经在长沙待了近十年了,这里的风土人情总是比你要了解许多的。慢慢来,我会带你看遍湖南的美景,吃遍湖南的美食。”

“咳咳咳……”刘晓苏被一口茶水呛到,掩着口鼻咳得满脸通红,心中对金铭俊又是一顿腹诽。

用不着这么狠吧,大哥!只不过是吃了你一周的江浙菜而已,你就要我请你逛遍湖南的美景、吃遍湖南的美食呀。如果每次去的都是象今天“翠云轩”这样山水俱美、菜肴丰富可口但消费不低的场所,那我很快就会成为负债一族的耶。

忽然感到背后一阵轻暖,金铭俊正在轻拍她的背部,焦急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要紧吗?这样会不会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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