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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间饭店(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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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第二家的招牌上有四个大字:“有间饭店”,占据了招牌四分之三的位置。余下的地方用龙飞凤舞的小篆记述着一段题文。

“小号有间,君子莫笑;语出金典,拙朴归真;店如其名,公道实惠;有间有饭,吃住随意。”

再下方有一串更小一号的字,啰啰嗦嗦的一大堆。大致的意思是:本店是一家享誉港澳、驰名海外,历史悠久的18个月老店。

字倒是写得不错,就是那个文嘛……那天砸吧了两下嘴。

他揉着腮帮子,特别关注了一下竖在店门前的灯箱,确定了本店也供应流质,才迈步进了店门。

“呦,公子来啦,里边请。您老是打尖还是住店呐?”一个店小二打扮的家伙满脸灿烂地迎了过来。

店小二的打扮就是店小二的打扮,那天搞不清他身上穿的那是褂子还是袍子,也不知道他头上缠的是个什么东西。反正你一看他那身短打扮,那条黑腰带,那双圆口布鞋,还有上唇角落里那颗硕大的痦子,他就是个小二。好像哪朝哪代都通用。尤其是他搭在肩上的那条雪白的、好像从未落过水的白毛巾,你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吗?

那天往后挫了一步,稳住身形,差点没摆个白鹤亮翅的招式出来。他机警地左右看了看,这店也就是一般现代家常小饭店的格局,没瞧见那种刻意复古的装修,前后好像也没有藏着摄制组,就那么一个古装店小二不伦不类地戳在当间儿,鼻梁上还架着一付时下流行的、四四方方的宽边眼镜。——奇葩。

“您、是、打、尖、呐,还、是、住、店、呐?”店小二一脸媚笑着,用尽量标准的北京土话、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一遍。

那天是来找人的,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打尖”。而且,他也拗不过舌头来应对店小二的“京片子”。正不知所措,忽听得店堂里有个男高音叫了声“老板!”总算是暂时替那天解了围。

“诶,来了,您呐!”店小二高声应着,颠吧颠吧朝里走,还不忘回头跟那天打招呼,“客官爷,您稍侯。”

顺着店小二行去的方向,那天毫无悬念地发现了联谊饭局的那桌。

店里总共没几桌人在用餐,偏偏有一伙客人放着一旁空着的大圆桌不用,极其突兀地把两张方桌拼在了一起,并且以性别为区分、排列在桌的两侧。在那天的印象中,除了联谊之外,只有谈判才会采取这个形式的坐法。

三位女性面对着那天,只一眼,那天就确定了自己今趟没白来。但此刻更吸引他注意力的是背向着自己的两位男性。

左端的一位留着一头漂亮、笔直的长发,那天揣测,恐怕比对座三位女性的头发加在一块儿都长。他身穿黑西装,坐在椅子上,腰板笔挺,那天也就是因为这个、才联想到了谈判。

身旁的另一位也留着长发,蓬松型、挑染了灰色,顶在头上显得乱糟糟的,当然,长度上远不及左边的那位。他穿着一身灰西装,但是他的坐姿与左边的那位相去十万八千里,怎么看都像是蹲在椅子上面。

蓬发男右侧还空着一张椅子,想来那就是原本属于苏端成、现在归了自己的座位。那天对餐桌那边的三位没意见,挺满意的。可是对这两个长毛……不过他转念一想,想明白了。这儿是一个海岛哇,没准儿男人留长发是由于这个客观原因造成的一种地域性流行也难说。你想,漫步在沙滩上,海风这么一吹,长发飘飘,多浪漫啊?你要是再努把力,在沙滩上来个百米冲刺,就左边黑西装的那位,准保跑得脑袋后面跟扯面大旗似的。有机会得找他建议建议,好歹应该染个红发,如果再添上几颗黄星星、那就更理想了。

就在那天独自单评头不论足的当儿,正和店小二说话的蓬头男转过身来,和那天对了个脸。那天在一霎那的惊讶之后,再次确认自己没找错对象。那蓬头男的脸,嘿,一看就是在苏端成的头上安了个假发套,外加右颊上添了条刀疤。若非那天确定苏端成不具备充足的时间赶来这里,简直就要怀疑眼前这位是不是苏端成伪装的。

“你是那天吧?”蓬头男起身向那天迎来,步伐轻盈到一蹦一蹦的,顶子上的灰发也跟着跃动。

“是是。”那天浮起笑脸,朝他走去,“你是苏……”

“我是苏晋驰,苏端成的哥哥。”蓬头男笑着向那天伸出手来。笑的时候,他脸上的刀疤随之牵动,害得那天好好的笑容变得不自然起来。

“哦——。”怪不得苏端成说担心“兄弟”会怪他,原来还真是“兄弟”。尤其是这种脸上还带着一条杠的“兄弟”,换了那天自己、也会担心害怕被这种“兄弟”责怪。不知道他脱光了衣服,胸脯上膀子上是不是还纹着两条四脚鳗鱼?“你好你好。你们俩是双胞胎吧?长得那么像。”

“不是。”苏晋驰似乎没有注意到那天的瑟缩,友善地握上了那天的手,“我们是堂兄弟。不过,我们的父亲是双胞胎,所以我们俩长得像。”

“哦——。”那天原本还想再问问他们的母亲,不过仔细想想,一见面就问候别人的母亲好像不太礼貌。所以硬生生吞了回去。

顺着苏晋驰的指引,那天向餐桌走去,心里有点七上八下。苏晋驰脸上的刀疤实在让他瘆得慌,还有那个端坐着的披发黑西装男,到现在连脸都没回过一下。没想到这小小的海岛上还有混黑社会的,没想到现代黑社会找老婆还要搞这种相亲活动,没想到自己一到岛上就碰上这么档子事儿!

既来之,则安之。那天拉开右手边那张椅子坐下,没敢硬伸过头去看那个纹丝不动的披发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既然已到了席前,他注意力中的94%都被吸引到桌对面的三位异性身上去了。

那天从来都认为自己重色,但还不算轻友,一来身边这两位男士不算是他的朋友;二来,他好歹为他们二人各留了三点注意力。虽然那六个点中、至少有五点是因为遇到凶狠同类时、萌发的动物本能。

三位女性看上去都很正常,容貌嘛,最少令那天的眼睛亮了三亮,而且绝对看不出她们有那种惯于从事流氓活动的氛围。那天的到来也引起了女性阵营的注目,那天对她们报以在家时、对着镜子练了n遍的梁朝伟式的微笑。还不知道名字,从左手起,那天分别把她们命名为娇俏的、冷艳的、低眉顺眼的。

“你好你好,我姓那,叫那天。”那天自我介绍道。可是没人回应他。披发黑西装依旧正襟危坐,苏晋驰坐下之后也一言不发。娇俏的向他娇俏地笑笑,冷艳的向他冷艳地点点头,低眉顺眼的好奇地抬眉瞥了他一眼。

之后,不再有人说话,除了斜对角那娇俏的之外,每个人都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餐具。那天倒吸一口凉气,这是联谊吗?联谊不是应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再加点国王游戏之类的小刺激的吗?不会真是谈判吧?

幸好娇俏的那位时不时地朝那天笑笑,此时此刻,她的微笑对那天来说、简直比得上天使。那笑容天真可爱,赏心悦目,那天无法相信在眼下这个时代中,还留存着这样的女孩子没找到婆家。可惜隔得太远,很难这么没礼貌地越过相近的两位跟她搭话。

那天很清楚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他只是临时被抓来凑数的,说白了也就是个龙套。所以,千万不能做喧宾夺主的事儿,特别是不能夺了身旁这两位疑似黑老大的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那天之所以敢于在这里坐下,其原因复杂。简单粗暴地可以总结为:

一、人在旅途,难免放纵一点,平时不敢做的事情也想尝试尝试,平时没机会接触的人也想接触接触;

二、身旁这两位黑老大看上去其实也并不那么可怕,尤其是披发黑西装、端坐不动的那位,那天悄悄从背面和侧面观察了一下,披发男稍嫌瘦弱了一点,苍白了一点,好像身材也矮了那么一点点,不像是个能打架的主。尤其是那头柔顺黑亮的长发,简直比得上洗发水广告里的明星。那天分析,就算他是个黑社会,估计也是个“黑二代”什么的。至少就目前这个饭局来说,不会对自己产生直接危险。

三、孔老夫子最著名的那几句遗言,在那天身上都适用。具体是哪几句咱们就不赘述了,看官们自个儿琢磨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中那句“食什么性也”,搁在这场合最贴切不过。

干坐着也不是个事儿,那天盘算着最恰如其分的切入点,可他能叫得上名字的也就苏晋驰一个人。

“呃——,各位都怎么称呼啊?”那天的目光在女性阵营里游走了一遍,最后落到身旁的苏晋驰身上。剩下那位披发男隔着苏晋驰,那天乐得不给他行注目礼。

“啊,那个——”苏晋驰的双手撑在两腿之间的椅子上,两脚收起、搁在椅子的横档上,以一个极为别扭的姿势扭过头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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