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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择主(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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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余易吃闲来无事便来到荣姐儿的住处。

余宅不小,家里主子又不多,原本荣姐住的也是单独的院子,与余易的安福院毗邻而居,只是要小得多。但家里下人散了后,荣姐儿身边就没了伺候的人,翠姨娘不放心,把她带到了自己的身边,此时跟张夫人一同住在主院。

余易进门的时候,张氏正与翠姨娘商议一块布料的裁制,杏色的细棉布,素素净净的上面什么花纹也没有。一看就知道是做给她的,余炳文新丧,这三年之内,余易都不能穿红着绿,也不能穿绫罗绸缎,这倒歪打正着,正中了余易的心思。

她翻捡过原主的衣橱,大部份都是红红绿绿的华服,看着是赏心悦目,可要穿在身上都太艳了。毕竟她的心理年纪已不是十三四的小姑娘。

“再绣上几枝墨梅应该更衬大小姐。”翠姨娘的女红很好,丈量着衣料建议。“眼看着就要入冬,大小姐的寒衣太少了点。”

“可不是。”张氏心里也着急,“眼下乱糟糟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余家以前有几个得力的下人,针线功夫很好,张氏基本上没为这些犯过愁,可现在都要自己操心了。

“男装也做两套吧,大小姐时常要出门,备着方便些。”

翠姨娘的这话让张氏神情一暗。女儿十四五的人了,老这么抛头露面也不是个事,只可惜老爷没了,家里没有挑大梁的人。

“哎,咱们易儿真是命苦……”眼看着又要勾起张氏的愁思,余易忙进了屋,笑盈盈的接话,“还是翠姨娘想得周到!可不得先准备两套男装给我备着么。”

“穿着女装上街总不方便,连看个热闹都不好意思往前凑。”

“看看你,现在哪还有女儿家的样子,敢情你天天就惦记着上街看热闹了?”张氏被余易的话给逗笑了,屋子里伤感的气氛一扫而空。“话里话外的,这是对我不让你出去有意见了?”

半真半假的,这几天余易没少找张氏磨,抗议不让她出门,其实不过跟张氏闹着玩,活跃一下气氛。

“嗯,街上好热闹,我也要男装,我也要上街。”原本在一旁正跟针线较劲的荣姐儿见了余易,忙丢了手就爬下椅子过来。

“姐姐上街是有事,你上街就真是看热闹了。”翠姨娘放了衣料,慈爱的看着荣姐儿笑道。“女孩子能主事也没什么不好,看大小姐多能干,要是二小姐也能跟大小姐学着点,往后才不担心她被人欺负了去呢。”

“是吗,我也能跟姐姐一样吗?”听到翠姨娘的话,荣姐儿的一双大眼乌溜溜的转,可爱极了。

翠姨娘能这样说,余易也很吃惊,虽然她对这个时代不算了解,但男尊女卑的观点已根深蒂固,大家对女孩的教养大多放在后宅,家务打理、针线女红上,读书识字的都极少。

也只有余易的前主是个例外,余炳文一直没有儿子,对她娇惯了些,时常抱在身边逗弄,顺带着教了不少字,这也是余易穿过来,大家都没发现什么不妥的原因。

“女孩家家的,学她多辛苦。”张氏头一个反对。“荣姐儿还是跟着你学针线女红受用些。”

张氏说这话是觉得真心对荣姐儿好,现在全家的担子全压在余易的肩头,她这个做母亲很心疼。

“荣姐儿,你愿意读书识字吗?”余易拉过荣姐儿的手,就见着小丫头激动得小脸通红,重重的点了点头,“嗯!”

但她又转过脸望着张氏,满脸期许之色,神色怯懦。虽然她是翠姨娘生的,但张氏才是她正经的嫡母,凡事都必须得到张氏的点头才行。

“娘,话可不是这样说,学什么不辛苦?你看荣姐儿的小手,学针线就不苦啊!”余易手里,荣姐儿那青葱似的小手还带着微微的婴儿肥,非常可爱,但在圆润的小手指头上,密密的布满了细小的针孔,肿胀起来的手指头带着透亮的红。

余易的手覆盖上去,荣姐儿忍不住轻声呼痛。

这种痛疼不要说余易想像不出,估计活在她上辈子世界的所有人都想像不出。七八岁的女孩,没有消遣、没有玩耍,有的只有针和线,一遍一遍的重复枯燥而单调的动作,稍有不慎尖锐的针就会刺入细嫩的指尖。

五指连心,一次一次的刺入即使不会血肉模糊,但那种痛疼却半分不少,旧的伤痕还来不及恢复又有新的叠加。至到一层层的细皮脱掉,结出坚硬的茧子,女红才算初有进境。

在没有缝纫机的年代,所有的衣物鞋袜可都是女子们一针一细做出来的!

“哎,谁又不是这样过来的呢。”张氏看着叹了口气,虽然小小的红红的指头看着让人心疼,却也只有认命。

倒是翠姨娘,心痛得眼里蒙了雾水。

其实也并非所有的女孩都必须学习针线女红,像余易就不怎么会,那是因为她是余家的嫡长女,到时候嫁的夫家定然也不是小门小户,如果配送了会针线的丫鬟婆子,自己会不会倒不那么重要了。

荣姐儿是庶女,要想嫁个好人家,这些女子必会技能是必不可少的,在针线方面要求自然就高些。

“咱们家的女孩儿可不一定要做啊,到时候多买几个针线好的下人回来,帮着做就是了,倒是荣姐儿可不能不识字算帐。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识字,连个帮手都没有,荣姐儿学会了帮帮我可不正好?”

自己的孩子自己疼,虽然张氏对荣姐儿也算不错,但毕竟不是亲生的,这一牵扯到自己的女儿,动力就有了。

“这样也成?”张氏立马就来了兴趣。

“我一定好好学,学会了帮姐姐的忙。”荣姐儿不明白这些,但见到张氏的语气有所松动,立马站出来表态。

学针线很苦,但她并没想过逃避,她想学认字是纯粹想帮自己的姐姐。

这些天姐姐为了家里,到处奔波,她都看在眼里。

张氏向来不是个主意坚定的人,一听说对余易有帮助,不费多大功夫就说服了她同意荣姐去学识字。而在此之前,余易把先生都选好了。

先生就是增城过来的孙泽云。

他虽然还只是一名童生,连秀才的功名都没有,但教授一下荣姐儿识字还是绰绰有余的。余记关门后,余易念他无家可归,就让他带着儿子就住进了余家。

他们父子二人就住在前院的客房里,他闲暇无事,正教授儿子读书。

他的儿子孙庆与荣姐儿年纪相仿今年刚九岁,读书的天份极好,听说已学完了千字文、三字经,开始读论语了。

余易带着荣姐儿过来的时候,就听到清脆的童声大声的诵读“……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朗朗的书声在这一方不大的院落响起,竟然别有生气。

余易拉着荣姐站住,蹲下来与她的身高齐平,“荣姐儿可想好了,读书写字也很累哦,写不好字会被先生打手板怕不怕?”

“不怕!”原本有些怯懦的荣姐儿这回挺直了身子,一副跃跃欲试之色。

对于余易的到来,孙泽云有些受宠若惊,忙把她让到了书房里。

余易这是第二次看到孙庆,这孩子长得极好,比起上次在余记铺子里看到似乎又长高了一些,没了一身的疲惫,人也越发的精神了。

细细软软的发束成包包,用一方蓝色的布帕包起来,穿一身同色的圆领长袍,看到余易过来,便停了读书,端端正正的站在父亲身后,唇红齿白的小脸上神情严肃认真,有着小大人似的沉稳。

这样一本正经的小正太,余易看一眼就喜欢上了,反倒是荣姐儿少见生人,有些拘谨,小手儿紧紧的拽着姐姐的衣角,一声不吭。

听完余易的来意,孙泽云很是高兴。正因住在余家吃闲饭不好意思,现余易有事交给他,哪里会推辞,况且他本来就是以读书人自居,教授东家小姐正是对他读书人身份的肯定,这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而余易的满意则是看中孙庆这个玩伴。在她的眼里,总觉得荣姐儿实在可怜了一点,成天被关在后宅的一方小天地,能说上话的人都少。其实余易也并非要她学出个什么才女来,识些字,多读些书,知书明理,将来不致于长成张氏、翠姨娘一样的性子,省得到时候受人欺负。

安排好荣姐儿,让孙庆带着玩去了,孙泽云却还有事跟余易说,他显然有些拿不准自己要说的合不合适,言语间有些紧张。

“……开个当铺应该不错,我琢磨了几日,正准备去找大小姐说呢。”

“开当铺?”余易对孙泽云提出的这个建议有些吃惊。

收取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抵押,按借款人提供抵押品的价值打折扣,贷放现款,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在她前世的理解里,当户大多是穷苦百姓,当铺的经营也算是一种剥削的方式。

“大小姐有所不知,当初逃难进丰城的不泛富贾大户,携带的金银饰品、名品书画绝对不少。这些人要在丰城立足,所费也定然不菲,现银花完了怎么办?咱们开设当铺正好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这也是两全齐美的好事!”

余易这才想起来,当初传闻闹叛军的时候,确时有不少拖家带口逃难过来的外地人!

那些日子她一心挂着粮铺的事,把这些都忽略了。开设当铺确实是个非常不错的主意。只是,“开设当铺是不错,但咱们现在没有掌柜的人选啊。”

正因为余易没有这方面的人手,所以才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要知道,那些当品里说不定有古董名玩,足以传家的。

当铺的掌柜可不是一般人都能胜任的。东西真假好坏,价格几何,那可全凭掌柜的一双火眼金睛。赚钱、赔本也全在那一双眼里。

“在下不才,可祖上却是传下过好几间当铺的,打小耳闻目染对当铺生意还是略有几分了解。即使是在下不堪大用,也能举荐一位能人。”

难怪孙泽云有底气向余易进献这个建议,原来当初他说自己只有间杂货铺子还是有所保留的。

其实孙家在增城是有名有姓的富户,当铺正是他们的祖业之一。当初孙泽云父子能逃过这一劫,正是当日伙同铺里的二掌柜去鉴看一宗大买卖。

而今那个二掌柜也在丰城,因年岁大了找不到活干,一直靠孙泽云接济着过活。

想让二掌柜生活有靠是一方面,感念余易的好,让余家昌盛也是另一方面。危难之际收留他们父子的是余家,他们父子此生都是余大小姐的人,大家同坐一条船,自然生死与同,风雨同舟了。

城内不时传来捷报,乌合之众的叛军在英勇的萧家军面前简直不堪一击,沦陷的城池正在逐步收复,丰城的城池已是固若金汤。

随着战乱的即将结束,余易也正烦躁不安起来。余记的粮都卖给了萧家军,现在无粮可卖,没生意可做,一大家子人坐吃山空,不懂开源,马上又会陷入以前的境地,那她的大财主梦想还要怎么实现?

孙泽云的这个建议,就好比瞌睡的人遇到了枕头,来得正是时候!

商量好细节,孙泽云也给余易引见了那个二掌柜。

二掌柜姓范,将近五十的人了,可惜家人都失散在增城的战乱里。如今孤身一个,就住在城中的破庙里,平常全靠孙泽云接济。

经受这次苦难的范二掌柜身形略微佝偻,头发花白,整个人看上去颓废没有精神,但一双眼却是矍铄明亮。听了余易的来意,锐利的目光狠是打量了她一回。

余易算是明白了,这个时代,但凡有点本事的人都有些持才傲物,即使他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却仍保持着自己的气节,能不能效忠为你所用,还得自己择主。

从何管事、许青阳兄妹,包括孙泽云全都一样,比起前世发工资请人的性质有很大的不同。

前世余易也当老板,只要工资够高,条件够优厚,什么人才都有可能收罗门下,但忠诚度不高,只要别家开出的条件更好,更令人心动,跳槽是极常见的事。

这样择主的人虽然有傲气,但一旦选择了你,却是极为忠诚的,很少人会有二心。

明白这其中的利弊,余易干脆大大方方的站到他的面前,让他好好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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